第二十三章 考研(2/2)
看看书名《人生的智慧》,作者叔本华,如果不看看简介,墨潇潇根本不会认识这位叔叔。
“叔本华是德国著名哲学家,唯意志主义和现代悲观主义创始人,正是因为《人生的智慧》这本书,才使得叔本华成为享誉世界的哲学家。我记得你好像看过《社会的体系》,那本书对于初涉哲学的人来说,难度不是一般的大,另外,你貌似没有学过希腊文呢!”夏弦把书塞到墨潇潇的手里,笑着说道。
墨潇潇看得书体系庞杂,什么都涉猎,但是什么都不精,属于什么都会一点,但是什么都不全会,简简单单地有个印象就已经很知足的那种,她给自己的定位就是,不是呆子就足够了!
“弦弦,我决定了,从今以后,我要向你学习!”墨潇潇一副视死如归的神情,让夏弦误以为自己这是在“逼良为娼”。
墨家小姐在大四学年可谓是收获颇丰,考研顺利通过,而且还是在杨彦杰所在的地方;写作之路已经步入正轨,也就是说,她现在是有工作的人了,可以靠文笔喂饱自己的肚子,勉勉强强还能“贴补”家用,在故乡的文学社还算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娃娃;对于她这种看红绿灯还有点困难的孩纸,驾照居然也被她一次性考过,她最最亲爱的表弟,那个从十来岁就开始玩车,而驾照却是整整考了三次才过的孩子来说,着实打击不小……
墨小姐一时成为墨氏家族的荣耀,她这个大家族,还从来没有硕士生,往往都是本科毕业直接工作,而墨潇潇恰逢的时代,找份称心如意的工作比找个称心如意的老公都难,更是因为想要守住与杨彦杰的约定,墨潇潇从容不迫地选择了读研。
临行前,墨潇潇去了墓地,是她童年最好的玩伴小玉的栖身之所。貌似现在也已经不是了,新农村的建设轰轰烈烈,大部分的墓地都被迫迁走,小玉自然而然也属于如此,只是因为墨潇潇从小先后搬了四次家,再准确地找到那个位置,对于东南西北都不分的她来说,着实是不小的困难。
这片传说中的墓地现在是一片杨树林,郁郁葱葱,枝繁叶茂,墨潇潇一身黑衣的打扮,貌似这种暗色衣服已经很多年都不再穿了,如今的她,气质逼人,言谈举止隐隐透露着非凡的自信。
从一定意义上来说,她是成功的。
“你还记得么?我们曾经喜欢吃腊梅雪,那是一种灵魂与大自然的契合,没有灵动感的人是不会有此雅兴的。可是这些年来,你只是留我一个人在品尝,在回味,你不再了。”墨潇潇把一只透明的罐子放在记忆中的地方,里面飘着几片红梅,看来是雪水融合红梅。
小玉是墨潇潇在外婆家居住的时候遇到的玩伴,可以说,墨潇潇最快乐的日子就是和小玉在一起的时候。小玉身患白血病,在九岁的时候就因为找不到合适的骨髓而去世,那个时候,墨潇潇第二次搬家,再回去找小玉的时候,只剩下骨灰。
墨潇潇这些年一直耿耿于怀的一件事就是,她和小玉还没有和好,小玉就去世了。
两个孩子都还小,摩擦是不可避免的,因为什么闹得矛盾,墨潇潇已经差不多都忘却了,可是等到墨潇潇想要道歉的时候,才发现,已经不可能实现这个心愿了,小玉,不再了。
思及至此,墨潇潇对于杨彦杰的手术耿耿于怀,就是因为这件事,她一心以为是自己害死的小玉,她一心以为小玉是因为和自己吵架,所以生气才会发病,其实这本不关她的事。杨彦杰的手术,墨潇潇一直认为是因为自己的原因,可是,她忘却了,每个人做事都有自己的原因。
于是,因为她的忘却,她等到了现在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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