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节 花姑、蚂蝗和邑轩(1/2)
阿民吓了一大跳,舌头打着结,嘴角抽蓄着,怎么也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,任谁都看得出来,眼前这丑妇人,绝不是好惹的角色,何况,还有一大群跟着她的黑衣人!
阿民只觉得心里发苦,双腿更像风中和苗一般,不住的摆动着,嘴吧张了几张,免强的吐出一个字:“亲……”
花姑的脸上,有着狰狞的表情,可是,声音却偏偏好像温柔得要滴出水来似的,咯咯笑道着:“怎么?不敢吗?你不是说我好看吗?”
阿民咽了咽口水,道:“不是,这个……嗯,男女授授不亲。嗯,对,男女授授不亲……”
他情急下,想到村子里教孩子们读书的夫子说过的话,拿出来说了。他只道这句话说出来,花姑该不会再闹了吧?
谁知花姑瞪着他,用讥诮的声音说道:“放屁!什么男女授授不亲,你方才和你娘子不是很亲的么?”
农夫张口结舌,第一次感觉到什么叫秀才遇到兵,有理说不清了。
花姑目光闪动,道:“你不肯亲我,莫非,还是嫌我长得丑了?”
农夫苦着一张脸,道:“这怎么一样呢?她是我娘子。我们……”
花姑嘿嘿一笑,刀光一闪,农夫和农妇发出哀嚎惨叫,这对可怜的夫妇脸上血肉模糊,鲜血直/流,花姑的刀尖上,挑着两张血淋淋的人脸皮,她将人皮拿到长江水中洗去血迹,装进她身上的袋子中,准备带回家后,再用药水泡制,她的袋子中,装着各种各样的人面皮。收集人面皮,是她的兴趣,她最得意的事是,当她把人的面皮毫无损伤的从人的脸上剥下后,人还是活的,绝不会咽气。若非有娴熟的刀法,恰到好处的力度和拿捏,绝对做不到,对她的刀法一向很有信心。她想要剥你的皮,就绝不会割碎你的肉!
她看到越漂亮的人,就越想将人皮剥下来保存。可是,当她看到龙子俊的时候,却忘了自己的兴趣,也忘了自己的妒忌。
她看到他时,就像看到一股清泉,一种很舒服的感觉涌上心头,一个人,再怎么妒忌别人的美,也不会去妒忌一股沁人心田的清泉。
她的心中,只有赞赏,忍不住暗想:“这孩子真俊俏!今天,我们要杀的就是这个孩子么?这孩子气质脱俗,温文儒雅,让人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威胁,只怕我们之中随便一个人,就能取了他的性命,教主为何兴师动众,出动教中三千死士和我们五大护教?”
花姑望向蚂蝗,当她的眼睛望向蚂蝗的时候,显得特别柔和,难道她的心上人,就是蚂蝗?
可惜,蚂蝗的眼睛,自始至终都没有看向她。花姑咬咬牙,似是恨不得把蚂蝗的眼珠子抠过来,贴在自己的脸上,让他再也没有办法去看向别人。
见过蚂蝗吗?一种软绵绵的水生吸血动物,它没有坚硬的外壳,也没有尖锐的利爪,可是,却是一种让人感觉害怕的动物,只因为,它噬血!不管是什么样的动物,只要给它的吸盘吸住,必然是至死方休。
他叫蚂蝗,但他不是那种软绵绵的水生动物,他是个杀手,一个可怕的杀手!他的脸上,扒着一条又大又长的伤疤,那条伤疤,就像一条吸血的蚂蝗紧紧趴在他的脸上,让人看了,心里自然而然的生出恐惧与害怕的感觉。
所以,他叫蚂蝗,他的名字不但是因为他脸上的伤疤而来,更重要的是,无论是谁,只要被他盯上,那结果只有一个,就是至死方休,要么他死,要么,对方死。
他到现在还活着,所以,死的一直是别人。他的眼睛在平常的时候,看起来充满了疲卷,这世间,实在没有什么能吸引他的兴趣,他的生命和他的灵魂,在他的杀人生涯中渐渐流逝。
只有在看见猎物的时候,才会闪动着噬血的光忙,只有杀人或被杀,才能让他感觉到痛快,他喜欢血,喜欢看血从他的剑滴落,他觉得,血从他的剑尖滴落的瞬间,在光的影响下,闪动的光芒,是世间最美,最耀眼的光芒。
他喜欢听血从他的剑尖滴落的声音,这种声音很轻,很细微,他觉得,这种声音,是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。
他喜欢听剑刺进别人的身体所发出的声响,杀手无情,杀手总是冷血的!他们用别人的热血,沸腾了自己的灵魂。
但这双冷漠无情的眼睛,在望向段邑轩的时候,却显得柔和。
段邑轩,不能算是个美男子,但他的五官凌角分明,他的脸上,很少看到笑容,却绝不会给人冷漠的感觉,他只是不喜欢无缘无故的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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