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开始(1/2)
今年二十一的穆雅梦就读于y市的y大,临床专业的高材生。而她自己在业余期间也选修了其他与临床有关的课程。
回到y大的雅梦见到了两个多月没见的好友,妪英。
妪英跟雅梦是一个专业的同学,而且两人的兴趣爱好该死的相同。两个求学的女生关系越来越近。其实,雅梦和妪英的想法总是天马行空。两个人很独立。刚上大学那会,有一天两个人逛街,发现如果他们将低价的品牌服装运到这里,再适当的提起价格,转手卖出就会从中赢利。
两个小女生对这一发现很是兴奋,并且两人都是说干就干,绝不拖沓的主。并且妪英的父亲是s市的某局局长,妪英的这几年的积蓄也有不少钱,毕竟每个月她的父亲会给妪英不少钱,而且妪英本身不爱花钱,所以这几年也攒下不少钱,而这些钱足够开店之用。两个人于是在市场开始寻找既便宜又方便的店面。
这天,两人又走在熟的跟逛自己家的市场的人行道上,突然看见有一家店面的门上的转让启示。他俩走了进去。店主是一个跟他们一样大的女生。那女生叫芳芳,因为自己是孤儿,有孤儿院的院长妈妈养大,而院长妈妈因为癌症而在前一年去世了。院长妈妈生前待芳芳跟自己的亲闺女似的,让芳芳不会觉得自己是个孤儿。在院长妈妈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之后,就给了芳芳一笔钱,让芳芳自己用这笔钱讨生活。这样自己走的也安心些,因为自己没有结婚,多年的积蓄也无人继承,于是便想到了芳芳。
于是芳芳用院长妈妈的这笔钱开了这家服饰店,但是仅仅维持了一年多就不行了。芳芳觉得很对不起院长妈妈,觉得自己糟蹋了这笔钱,没有完成院长妈妈的心愿。于是想卖了这家店,用赚来的钱捐给孤儿院。也不枉费院长妈妈的一片心意。
雅梦和妪英被芳芳的善心感动,两人对芳芳承诺,他们不会买下她的店,会帮她赚钱。
芳芳觉得不给两人钱不合适,于是三人决定各持百分之三十的份额,剩下的百分之十的份额留给孤儿院。
三人将店面整修一遍,对进货渠道也从新进行考察,他们通过妪英的父亲找到一家在s市的供货商,是个二十五岁的大哥哥,人做生意诚实可信,又机灵。于是四人又将份额改为每人持有百分之二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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